黄石市卫生局系统事业单位2009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局系统事业单位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黄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市人事局批复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热爱医疗卫生工作;
(2)身体健康;
(3)能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安排;
(4)达到规定的学历及专业要求;
(5)符合报考岗位所需具体的其他条件。
二、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岗位具体要求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岗位具体要求见附表《黄石市卫生局系统事业单位2009年度第三批拟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0年1月11-15日。
(二)报名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卫生局窗口)。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带居民身份证(无身份证需公安机关出示身份证明)或户口、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50元,并填写《事业单位编内聘用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办理报名手续。
三、考试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所有要求招聘研究生的岗位,经资格审定报名后直接进入面试,免笔试程序。
(一)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卫生局窗口)。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市卫生局十楼会议室。
(3)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黄石市卫生信息网查询成绩。
(三)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对达不到该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综合评定:非研究生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确定报考人员的最后总成绩;研究生岗位直接按面试成绩确定报考人员的最后总成绩。
四、聘用程序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以笔试、面试最后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计划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若遇体检不合格者可按笔试、面试最后总成绩排名顺延,另行确定体检人选。
(二)公示
(1)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
(2)在考试、体检、公示中如发现不宜聘用人员,可按程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
(1)经考试、体检、公示合格,按照招考岗位和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就业安置,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纪律
(一)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招聘部门或用人单位发出招聘事宜的通知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严肃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考生的各项表格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缺项,不得涂改。若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出现舞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附:《黄石市卫生局系统事业单位2009年度第三批招聘岗位信息表》
咨询电话:市卫生局政工科0714-6224098
黄石市卫生局
二0一0年一月六日
2009年市卫生局系统事业单位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单位 |
计划招
录人数 |
拟招录岗位、专业 |
招聘条件 |
市一医院 |
5 |
肿瘤专业(1人) |
博士学历、学位。有执业医师资格及工作经验优先。 |
泌外专业(1人) |
博士学历、学位。有执业医师资格及工作经验优先。 |
皮肤专业(1人) |
博士学历、学位。有执业医师资格及工作经验优先。 |
麻醉专业(2人) |
全日制普通高校麻醉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有执业医师资格及工作经验优先。 |
市二医院 |
3 |
耳鼻喉专业(1人) |
全日制普通高校耳鼻喉或临床医疗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
麻醉专业(1人)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疗或麻醉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
病理专业(1人)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疗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
中心医院 |
3 |
计算机应用(1人) |
2006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计算机技术与应用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
市场营销(1人) |
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文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
护理专业(1人) |
往届毕业生:2006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具有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2009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200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
市四医院 |
2 |
妇产科专业(1人)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疗专业本科学历。 |
特种医学(高压氧)专业
(1人)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疗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
市五医院 |
1 |
康复专业(1人) |
临床医疗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备执业资格。 |
市中医院 |
6 |
医疗骨伤专业(1人)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肛肠专业(1人)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针推专业专业(1人) |
全日制普通高校针推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
耳鼻喉专业(1人) |
全日制普通高校耳鼻喉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
中药专业(1人)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中药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
护理专业(1人) |
往届毕业生:2007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具有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2009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200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
市结防院 |
1 |
临床检验专业 |
临床检验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
合计 |
21 |
|
|
注:以上临床医疗相关专业07年及以前毕业生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